发表时间: 2026-02-08 15:38
【来源:崇义宣传】
关于崇义县城区货车限行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关于货车城市通行管理政策,有效推动城市货车通行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更好保障物流通畅,进一步降低物流运输成本,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将有关货车通行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近年来中心城区道路改造情况,中心城区大中型货车限行区域调整如下:
(一)限制通行区域:北至沿江路;南至上营南路;西至章源大道;东至振兴大道。
(二)具体道路:阳岭大道、章源大道、中山南路、南新路、南中路、过埠路、人民路、正德路、沿江路东段(老宾馆)、齐云山大道、正德路、沿河东路、腊象路。
上述限制通行区域内所有道路每天7:30 -12:00、14:00 -20:00限制大中型货车车辆通行,在限行时间段内,如需前往G220线铅厂镇、G357线车辆可从G357线背风坑→迎宾大道→振兴大道→文竹路→章源大道→G220线绕行;特殊情形需进入限制通行区域时,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申领电子通行码,我大队将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按审批时间、路线通行。
二、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与轻型货车(以上2类均含新能源车)在崇义县中心城区道路不限行(个别桥梁因承载能力不足除外)。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违反以上禁(限)行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崇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6日
来源:崇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辑:张文慧
审核:杨晓斌
审签:章丽娟
总监制:李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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