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9-10-14 11:23
江湖人称“香港四大才子”之一的倪匡,写作面十分广阔,众体皆备,小说则包括侦探、科幻、神怪、武侠、言情各种。写作速度也十分惊人,每小时可写八千字(手写),曾同时为12家报纸写连载。
他创作的“卫斯理系列”科幻小说,是陪着一代人成长的故事,说起自己的写作生涯,他也自有一番感慨和领悟。
今天研习君节选了部分倪匡的自述,与大家一起来看看倪匡写作那些事儿。
“香港四大才子”
写作和计算机运作一样,要有数据输入才能有数据输出,我爱看书,看的书又多又杂,是我能够写得好文章的一大原因。我的父母管教孩子的方式是任其自由发展,我可以亳无拘束地看很多杂书,日积月累东西记了在脑海中,写作时便自然地跑出来了。
我从小就很活泼,也合群,会跟朋友到处去,打弹子、斗蟋蟀,但因为我极不喜欢受约束和跟人争胜负,所以从小就不喜欢参加团体活动,尤其是竞争性的活动,所以有空的时间便只好看书,不知不觉就爱书成痴。
我最喜欢看小说。起初看通俗小说,像《薛仁贵征东》、《薛丁山征西》那种;后来看各种类型的民间故事;之后是中国传统小说。我差不多在十二岁以前就看遍中国传统小说。在小学时期,《三国演义》、《水浒传》、《封神演义》我都看了;看《聊斋志异》时完全不明白,就选一些最短的来看;《红楼梦》也看了,但是看不明白。我在当兵的时候看得最多的是《红楼梦》,也看研究红学的著作。总之好看的小说我便看,一本书头一千字不好看我就不继续看了。
外国的小说我也看,中学时已经看很深奥的翻译小说。可以说你说得出来的好看的外国小说,我几乎都看过了,不论是英国作家的、法国作家的、美国作家的,甚至俄国作家的,我都看,而且很多都看过几遍。《福尔摩斯》我看了很多,阿嘉莎‧克莉丝蒂的小说我也看了不少。我最喜欢普希金,他的短篇小说写得很好,写得比韦斯利还传奇。有很多书我年年都看一遍的,包括金庸小说、《聊斋志异》、《水浒传》、《红楼梦》等,温故而知新,每次都可以有收获。
我有一种特别的技能:不知从何时开始,我看小说的时候,那些文字会在我的脑海中化为画面,所以一边看书,就好像一边在脑中制作电影画面那样,十分有趣。我写小说时,其实就是把那些脑海中的画面描述出来。
书籍、报纸、杂志、电视、电影都是我的灵感来源。通常不必搜集,有趣的资料自己会跑出来。我常常是看到某篇报导很有趣,才根据其中的内容构思故事。例如《聊斋志异》中便有很多可供发展成科幻小说的素材,撇开迷信,加上科学化解释,便可以写成科幻小说。
我的书房只有一套参考书籍,就是《少年儿童百科全书》,文学、物理、化学、音乐、常识等等,应有尽有,找不到数据时,看了就一清二楚。
有这一套书,加上《辞海》,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因为很多数据根本看过后已经在我记忆之中,我不熟悉的东西,才临时在《百科全书》中翻找出数据来使用。看了别人的东西后抄袭使用,或把一些现成数据抄到小说中,并没问题,但抄要抄得有技巧。这《百科全书》后来留了在美国,不好意思带回来。
古龙与倪匡
我自认为自己写的小说是很好看的小说,否则不会几十年来,我的书一直有人看,而且不断有新读者加入。我的小说,至少做到三点:气氛逼人、情节诡异、构思奇巧。
我认为小说只分两种:好看的和不好看的。好看的小说,一定要有丰富的情节和鲜活的人物。小说倘若写得不好看,即使里面有再多的学问、道理或艺术价值都没用。一名作家的责任,就是要写出让读者废寝忘餐的作品。
我的故事中,爱情处理不算好。我觉得爱情故事方面实在太简单了,难有什么变化,所以我很佩服亦舒可以在男男女女离离合合之中,写出几百本爱情小说来,题材仍不绝。我谈恋爱的经验也不多,我跟倪太谈恋爱四十多天已经同居了。而且科幻小说跟爱情小说不同,由于情节往往太过丰富,便无法多费笔墨去描写男女主角的感情冲突。
倪匡小说《倩女情侠》
常被人问到如何可以成为小说作家,道理十分简单:开始写呀。即刻写,不断地写。只要开始写,就会越写越好。也很常被问到,当今的科幻作者谁最有潜力,能写到像我这样的成绩,答案也是一样的:写得勤的都很有潜力。
稿量最多的时候,我同时要写十二篇武侠小说,在墙上拉一个绳子,拿小夹子把每个要写的故事夹在绳子上。今天该写这个了,就把这个摘下来,一口气写上十二天;明天该写那个,就把那个摘下来写上十二天,每次写大概不到两万字。我写二万字不用五个小时,很轻松,还可以有空搓麻将牌。我也不知道怎可每天写这么多,这是我唯一吃饭的本事。一般来说我一个小时可写九张五百字的稿纸,除去空格标点,最多三千字。最记纪录是一小时四千五百字,那是所谓「革命加拚命」的速度。
我写小说时又会不时喃喃自语,把书中的对白念一遍,而且是用国语讲,不是用广东话,目的是要看对白说起来是否通顺。有些小说的对白,根本不像是人说的话,我写对白时则是会代入那个角色、那个环境才构思,所以才能写得生动。对白生动,小说的情节才容易推展,容易吸引人读下去。
从前报章连载对小说创作其实也有很大帮助的。说起来很奇怪,报章上的连载小说本来极繁盛,一下子忽然像完全消失了。采用这种发表方式,作家开始写作后,每天连载,就逼着要写下去了,也得每天构思吸引读者的情节,而且情节变化一定要快速,语言一定要干净利落。幸好报纸上杂文的连载专栏一直保持着,而且近年也有报章重新尝试刊登连载小说了。
倪匡与妹妹亦舒
我认为,好小说应包括生动而有性格的人物、曲折的情节、浅白的文字,加起来便可以成为吸引人的故事。
我写剧本没有周详计划,跟导演喝一两次茶聊聊天,谈了大概的构思,把摘要记在香烟包装纸上,便回家去写了。写小说我也从不打腹稿,不过开始故事之前,大约的情节总是有的,只是到了正式写作时便会起了变动,有时候简直会变得面目全非。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湖水》了,那是一九六九年的作品,一开始是打算写一个关于「鬼上身」的故事,后来因那样的想法实在不能为当时社会所接受,硬把事件扭曲说成是人为,便变得不伦不类了。﹝在《湖水》之后,相隔十年,我写了《木炭》,切切实实地在故事中承认灵魂的存在,是因为期间我亲身经历了至少两件鬼魂事件,都是没法子用任何的科学角度解释清楚的,不由我不信。﹞
从小到大,我一睡着就做梦。我的梦很奇怪的,带有连续性,有时整个星期就做同一个梦的连续段落,而且半夜醒来一阵子,再入睡又能再继续本来的梦,像看连续剧一样。那些梦内容多到记不到,但真正精彩的会立刻记录下来,当成写作的素材。我的小说中至少有百分之二三十是由梦中取得灵感写成的。
「韦斯利故事」中我会把自己个人想法写进去,但不会写我的个人遭遇,所以那些故事绝对不是我的自传。不过我有收集癖,任何具有许多不同式样的东西都喜欢收集和研究,在小说中,倒也写过不少有同样癖好的角色,其中最典型的,当然是陈长青了,从他那包括各式收藏的古怪大屋,也发展出多个故事。
故事中连我的主观愿望投射也极少,唯一的一个例外,是《一个地方》,书中所写的便是我心目中的理想国度。使用声控计算机写作并不比我之前使用纸和笔写稿快,因为我要多花不我的见闻倒是许多故事的意念来源。我所见过的听过的,只要能带给我启发和联想的元素,都可能在小说中采用。例如当年在大兴安岭林区我遇上过一个被熊舔伤了半边脸的人,他的造型我印象极深刻,后来在《木炭》一书中,便写了一个造型差不多的角色。我在一九五一年春天在苏州住过三个月,当时的一些见闻,后来也写了到《蛊惑》书中;而在当地「玄妙观」内见过一个体型极胖、能一人占满一条长板凳的妇人,便是后来创作温宝裕妈妈的原型。
我又有过很多玩物丧志的嗜好,例如养鱼、种花、搜集贝壳、木工、烹饪、古典音乐等等,而且都是由迷转痴,由痴变狂。我是贝壳专家,便写了一个叫《贝壳》的故事。想到写透明人,因为养鱼时看到俗称「玻璃猫鱼」的透明鱼。我喜欢玩音响,忽发奇想,便写了一个古代声音偶然留传到现代的故事,叫《古声》。
在《还阳》的故事中,写了很多关于树木和木工的内容,因为我对这两者兴趣都很浓,有段时间,我还自行制作家中的家俬哩。有时只是偶然联想起,在故事中略提一下,添点趣味,例如我爱听古典音乐,便在《迷藏》书中,写主角在时空旅行时,遇上史塔温斯基,并给他鼓励,才有后来极受欢迎的〈春之祭〉。
我的小说常常融合历史事件。我认为只要用心去了解一段历史,用心揣摩当时的人、地、事、物,写出的故事自然令人信以为真。有些情节,读者以为我是虚构,其实也是写实的,例如《背叛》中那场关键的小战役,就是历史上真有的,名字叫做「孟良崮战役」。
另一个我写的小说可以令人信以为真的原因,是我喜欢写我熟悉的东西。曾经有人说过,我写乡野传奇风格的小说写得最好,因为那些故事背景就是我从小熟悉的,写出来自然生动了。这或者也解释了为什么我写时装故事比古装故事好,以及为何我不喜欢看那些发生在遥远的外星、遥远的未来的科幻故事。
说起来真是巧合得很,我的小说在报纸上刊登,试过多次当连载至中途,现实生活中便发生一些事,和我的故事所讲吻合的,我把那些新闻也写到故事中,应该也让故事的真实感提高了。我记得的例子,便包括《原子空间》、《换头记》、《后备》、《天人》等。
最早期的「韦斯利故事」中多次写明故事发生在香港,也用了一些具体的香港地方名称,后来一概删改了,韦斯利变成是住在「一个东方城市」,故事中提到地方名和现实中存在的人物时,大都刻意写得模糊。早期的那种具体写法,有人问我时我都忘记了,反而一些老读者记得比我还清楚,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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