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6-02-05 14:09
关于新干县滨江大道北端货车限行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卡口)迁移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优化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行车秩序,保障道路通行安全与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新干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对滨江大道北端货车限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卡口)实施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卡口位置
滨江大道与105国道交叉口西向100米
二、新卡口位置
滨江大道与工商街交叉口南向100米
三、设备停用与启用时间
原卡口自2026年2月4日0时起停止使用;新卡口自2026年2月11日0时起正式启用。
四、抓拍范围:
大、中型货车、挂车、重型、中型自卸货车(含低速载货汽车)以上的大货车
五、抓拍违法类型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代码:1116)
六:抓拍时间:
每日6:00至22:00
七、相关提示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安全文明驾驶。我单位将对新卡口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新干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4日
来源:新干公安、交管大队
编辑: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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