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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宋朝财政制度下的‘宰相府’职能

发表时间: 2024-10-28 22:00

王丹誉

大宋淳化四年(993年)十月,宋太宗开始将事关国家经济命脉的收支、盐铁、户部等三大行业统一分为十个“道”,将全国所有的州县分配给这十道。同时把这十道沿国家版图的南北中分线分为两大区,并在东京汴梁和西京洛阳设立“左右计”作为两大区的长官,由朝廷的“三司”派出左右二计、天下十道的执行官(“判官”)。三司则是主管全国经济工作的最高机构,长官称“三司使”,史称“计相”,即“财政宰相”。三司使直接向皇帝负责,并与“两府”文武宰相一起,直接参与最高决定机制——“御前会议”。这样一来,三司成为宰相府、武宰相府之外的第三个宰相府,史册将这三个朝廷最高机构并称“两府三司”。

后世宰相苏辙认为:宋太祖、宋太؜宗对照古今治国的经验,设立三司。三司的管辖几乎达到全国治理的大多数领域,其职责权力之要,非其他机关可比。其职权范围涉及原来六部的所有事务,甚至独立于军政之外的监察职权也被分割,至于国民经济大计,三司无所不统。

三司使所管辖的区域为:河南道、河东道、关西道等十道‍。三司下辖盐铁司、度支司、户部。各司下设支司,俗称“案”。

盐铁司下设兵、胄、商税、都盐、茶、铁、设七案。兵案管军饷、官兵考核调动、刑狱捕盗造船;胄案负责武器装备、河道防洪;商税案负责商业税收;都盐案专营盐业生产运销;茶案管理​茶叶种植制作销售;铁案
负责矿产开采冶炼;设案负责朝廷大型宴会及日常巨额花销。度支司包含八案:赏给、钱帛、粮料、常平、发运、骑、斛斗和百官。赏给案处理朝廷奖励;钱帛案管理军服和官员薪资;粮料案负责军粮和草料;常平案在丰年购买粮食,在灾年发放;发运案负责物资运输;骑案管理牲畜交易;斛斗案监管仓储;百官案处理官员额外供给。户部设有六案:户税、上供、修造、曲、衣粮、两税。户税案管理户口税;上供案负责中央财政上交和进贡;修造案主管京城基建和官营手工业;曲案负责酒类生产与销售;衣粮案管理军队的被服和军需物资。

就在正式设立三司之前,太宗曾明诏天下:全国朝廷和地方凡奏获得皇帝批准的,皇帝必须批转给宰相府、枢密院和三司,研究通过后方可颁布。可见,三司的权力之大,上至皇帝的宴设、赏赐,下至地方州(府、军)、县的经济,以至宰相、枢密“两府”的日常无不为其所掌控。不仅可与原来文武宰相的“两府”分庭抗礼,甚至于凌驾于宰相、执政之上。

因为三司位高权重,能臣干吏才能胜任。在三司官员之中,有一位被《宋史》称为“能吏之首”的就是三司使陈恕。他以公正廉明和非凡的才华赢得宋太宗赏识。太宗曾在大殿立柱上题写“真盐铁陈恕”以示对其的褒奖。这是因为他任盐铁使后,整顿财政,依法收税,使全国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宋太宗为他欣然命笔题词。

宋朝最重要的商品——茶。在陈恕立茶法之前,茶销量低、品质差,加之税负重,茶农甚至纷纷烧毁茶园⁤和滞销的茶叶。宋太宗获悉后,命陈恕主持茶法改制。陈恕召集相关官员参与讨论,召开各方听证会,广泛听取茶农、茶⁨商和普通百姓的意见和建议,最后由陈恕归纳总结并提出了“公私兼顾,可以经久”的可持续发展改革方案,太宗对此十分满‬意。

至道三年(997年),宋真宗赵恒即位,陈恕升为户部郎中。真宗命令他上报全国钱粮,陈恕一直未报,真宗大怒。陈恕解释说:“我担心陛下您这么年轻,如果知道国家府库充盈,就会心生奢靡。”真宗听后对他赞许有加。

太宗淳化二年(公元991年),陈恕任参知政事。从太宗到真宗是北宋朝的全盛时代。陈恕从参与到主管国家财政长达十八年,功不可没。

三司岗位对官员要求严格,存在123年,共89人担任过96次三司使,平均任期仅一年三个月,大多数任期不足一年,仅少数超过三年,而陈恕任三司使时间长达六年。北宋沈括曾赞扬其改革茶制显著增加了国家税收。

而自唐朝起,宰相每日早朝后由皇帝安排座位,称为“宰相坐论”。重大问题时,皇帝与宰相商议,结束时赐茶并退朝。政务决议后,宰相呈进皇帝画押,再发至宰相府及各部执行。此制度至五代未变。宋初,为消除皇帝疑虑,宰相范质、王溥、魏仁溥提前准备方案,直接请示皇帝,不再有“啜茶之礼”,宰相礼遇消失。

宋朝通过设立枢密使和三司使来分散相权,形成了政事堂、枢密院、三司三权分立的体系,宰相权力受到削弱,皇帝通过御史台和谏院等机构加强了对相权的监督。

(作者单位:《今日铁路》杂志社)